中新網6月12日電 近日,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印發《關於在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中深化“四風”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》,要求建立整治項目責任制,將地區、部門、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與領導幹部個人責任聯繫起來,與人對應、與事對應,與具體部門和單位對應,使整治項目具體落地,防止“空對空”。
  《通知》要求,以“準狠韌”勁頭打好專項整治攻堅戰。堅持高標準、嚴要求,發揚釘釘子精神,採取務實具體的有力措施,動真碰硬、集中攻堅,確保專項整治工作一抓到底、見到實效。
  《通知》要求,要項目化推進,對照專項整治各項任務,特別是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問題,結合實際確定重點整治項目,制定具體方案。每個項目都要明確目標要求、牽頭單位、責任主體和進度安排,細化推進措施,做到定一項改一項、改一項成一項。建立整治項目責任制,將地區、部門、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與領導幹部個人責任聯繫起來,與人對應、與事對應,與具體部門和單位對應,使整治項目具體落地,防止“空對空”。
  《通知》強調,要認真自查自糾,每個單位、每個領導班子和每名領導幹部,都要對確定的整治項目進行自查,查清楚問題的具體表現、嚴重程度,區分輕重緩急,列出整治清單、建立整治台賬。本著“說清楚”、“交明白賬”的原則,明確哪些是班子要改的問題、哪些是個人要改的問題,領導班子要主動認領,領導幹部要敢於負責、對號入座,一項一項查,一人一人清,一個一個糾。
  《通知》要求,實行銷號式管理,對正在整治的要嚴格標準,一改到位;對整治遲緩的要查明原因,督促加大力度、加快進度;對尚未整治的要傳導壓力,明確時限,抓緊改起來。要上下聯動整治,省、市、縣黨委要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整治問題,逐級梳理分析,對發生在基層、根子在上面的問題,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務、明確責任,建立系統聯動整改機制,確保快速回應、及時解決群眾訴求。
  《通知》強調,政法、教育、民政、國土資源、環境保護、住房城鄉建設、交通運輸、水利、農業、衛生和計劃生育、海關、稅務、工商、質量監督檢驗檢疫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、林業等行業系統,要結合部門職能職責,進一步明確整治具體任務,以上率下、帶頭整治,指導推動本行業本系統整治工作逐級向下延伸,真正落實到基層。要善於從基層單位反映的情況中發現問題,認真研究具體辦法和措施,努力從源頭上加以破解。
  《通知》強調,要加強第一批和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的相互銜接,把推動第一批單位整改落實與解決第二批單位突出問題結合起來,第一批單位要主動“認賬”並著力解決第二批單位反映的突出問題。要堅持群眾參與,通過情況通報、新聞發佈、公示等形式,公開整治項目、過程和結果,把政策規定交給群眾,讓群眾充分知情,全程接受群眾監督。
  《通知》要求,市、縣黨委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開展專項整治的情況,要帶頭向群眾公開並作出承諾。專項整治的效果,可通過政務熱線、行風監督、民主評議、民意調查等方式請群眾評判。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整治項目,要及時向群眾通報各有關單位整治的情況。要強化正風肅紀,通過巡查抽查、專項檢查、明察暗訪等多種方式,及時查處各種違規違紀行為,特別是對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等典型案例,要“零容忍”,發現一起、查處一起、曝光一起。對整治中搞形式主義、弄虛作假的單位以及頂著不辦、拖著不改的人和事,要嚴肅追究主要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。  (原標題:中央要求建立整治項目責任制 防止"空對空"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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